因公出差、法定假日、探亲假外出期医院住院报帐须知
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或法定节假日或探亲假外出期医院住院治疗的,首先应在72小时内电话告知医保局服务窗口办理补办转诊转院手续。参保人员异地出差、学习、探亲、休假等原因外出期间,因突发疾病危及生命,就近就地发生的急诊住院抢救的费用,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急诊住院抢救应符合下列病症
1、急性脑血管疾病(必须有新发现的定位体征或神志改变、并经头部CT证实);
2、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严重呼吸困难(指急性左心衰、哮喘持续状态、气管异物堵塞、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肺栓塞等);
3、急性大失血性疾病(指大咳血、上消化道大出血、子宫功能性大出血、凝血机制障碍致组织或器官大出血);
4、急性心血管疾病(指急性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高血压危象、急性心肌梗塞等):
5、急腹症(以紧急手术为准,急诊和手术是连续过程):
6、各种原因导致急性休克、昏迷;
7、急性胰腺炎发作:
8、其它经专家认定属急诊抢救范围的病症(急症住院证)。
二、因突发疾病危及生命,可就近就地住院治疗
患者或家属在入院后的5个工作日内,其家属应到或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医保局服务大厅窗口办理住院审批备案手续,其急诊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出院后90日内凭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医保证、卡、急诊疾病证明、出院小结、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清单、临时、长期医嘱单和有效的现金发票到医保局待遇股审核报销。非急诊住院,医疗费则由个人自行承担。未备案或超过90日不办理审核报销的,不再受理和报销,其急诊住院抢救费用由个人自负。
于都县医保局服务窗口
传真:--
--、
于都县医疗保险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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