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什么是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如何领取?
答: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在我县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请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
其中,“毕业学年”是指自大学生毕业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6月30日。“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含合伙经营。
问题2:什么是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如何领取?
答:自年1月1日起,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在县内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请元的创业补贴,每人限领一次。
问题3:什么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创业补贴,如何领取?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请元的创业补贴,每人限领一次。问题4:什么是返乡创业人员创业补贴,如何领取?
答:自年1月1日起返乡人员首次创业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可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请元的创业补贴,每人限领一次。
问题5:创业补贴申领程序,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①申请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创业者,持申请材料,向创业所在地乡镇人社中心提出申请,由乡镇人社中心进行初审,对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并出具初审意见。②审核拨付。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对各乡镇人社中心初审上报的资料进行复核后报县人社局审核。对审核通过的补贴对象,在建始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开设的银行账户。
③办理时间:每年4-6月。办理地点:各乡镇人社中心。建始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创业指导股:-。
问题6:职业培训方面政策有哪些?
答:复工复产:复工复产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上年度在所在企业有参保记录或能提供连续6个月银行工资流水相关凭证)的返岗、转岗职工,以及自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年1月24日),被复工复产企业新录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新职工,均可参加企业复工复产上岗培训。
以工代训: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扶贫车间和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参保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自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年1月24日),参与和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
职业技能线上培训:湖北省内全体劳动者可登陆具备资质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含APP)自主选择免费培训资源进行学习。企业在岗职工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农民工、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除自主选择线上培训平台免费培训资源学习外,还可由企业或培训机构统一组织参加补贴性线上技能培训。
问题7:疫情期间稳岗返还政策是什么?
答:返还程序:疫情期间,由州信息中心提供参保企业数据,将缴费达到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信息数据发函至建始县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联合核查,对核查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打入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
返还标准:对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予以返还;对裁员(减员)率高于5.5%的企业,按70%予以返还;对参保职工人(含)以下的企业,可直接按%予以返还。
问题8:个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政策是什么?
答:申领对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申领条件:失业前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返还标准:按缴纳满一年返三个月(标准是元/月),每增加一年递增两个月,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民政救助篇问题9:城乡低保纳入条件及保障标准是怎样?
答:①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恩施州低保标准(元/人/月),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恩施州人民政府规定条件。②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1.8倍以内)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年度恩施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元/人/年.(建始县分五档救助:元/人/月、元/人/月、元/人/月、元/人/月、元/人/月)
问题10:特困供养人员纳入条件及保障标准是怎样?
答:凡具有村(社区)居民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三无人员),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年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元/人/年。
年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元/人/月。
问题11:孤儿认定条件及保障标准是怎样?
答: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一是父母双亡;二是没有履行法定收养手续的代养孤儿或弃婴;三是父母一方死亡,一方失踪或双方失踪达两年以上;四是社会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事实孤儿,不得纳入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范围。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年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元/人/月。
问题12:临时救助的申请条件及救助标准是怎样?
答:临时救助是针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
遭遇急难型困难家庭按不超过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12倍予以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
遭遇支出型困难的家庭原则上按不超过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12倍予以基本生活救助,不超过《建始县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操作办法》规定的最高救助金额。
问题13: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条件及标准是怎样?
答:具有本县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可以申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具有本县户籍并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可以申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问题14:高龄津贴的保障对象及标准是怎样?
答:具有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享受高龄津贴。
80-89周岁50元/人/月、90-99周岁元/人/月、周岁及以上元/人/月。
问题15:如何申请办理残疾证?
答:残疾证办理坚持自愿、属地管理原则。户口在我县所有的残疾人,其残疾程度只要能达到国家残疾标准,只要自己愿意,都可以向我县残联申请办理残疾证。残疾证办理共计分七个步骤:申请、受理、评定、公示、审核批准、发放存档、乡镇残联领证。残疾人证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可到批准残联免费换领新证,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问题16:残疾证到期换领有哪些具体要求是必须要注意的?
答: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证》)的有效期为十年,到期换领新证在有效期内可以提前6个月时间办理。如果残疾证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及时进行换领,那么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将会自动将其残疾证注销。残疾人要想再持有残疾证,那么就需要按相关规定重新申办。②残疾证到期换领原则上必须本人到县残联办理。③残疾证到期换领需提交以下资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证;3张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④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规定,残疾评定不再允许目测评定。因此,对于以往是通过“目测评定”的持证残疾人,残疾证换领必须要到县残联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鉴定,然后再根据评定医生鉴定结果确定其残疾类别和等级;对于以往是通过“医学鉴定”、残疾状况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且能够直观判断其残疾程度的持证残疾人,不需要重新做残疾鉴定,可以直接换领残疾证。
问题17:智力、精神和未成年残疾人如何申请办理、换领《残疾证》?
答:智力、精神和未成年残疾人申请办理、换领残疾证还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在以下三项中任意一项即可):①能体现双方直系血缘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出具的说明双方关系的证明材料;③其他能够证明其双方关系的合法证件(结婚证、收养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问题18:残疾证的办理有哪一些特殊规定?
答:①3岁以内儿童:残疾程度(等级)要达到一、二、三级的方可提出申请。②言语障碍者:必须要年满3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③精神障碍者:必须要年满2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且需要提供申请人最近一年来的服药和治疗病历。④因病致残、因意外伤害致残、不能直观认定者。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同时还需提供出院证明或诊断报告。
问题19:辅助器具发放的对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持有残疾证,有需求、适合使用辅助器具的残疾人。
问题20:我县辅助器具的领用该如何进行申请?
答:残疾人需要领用辅助器具可以向乡镇残联申请领用,并如实填写《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在选择辅助器具时,最好是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适配,否则,不当使用,反而会给残疾人的身体造成伤害,甚至加重其残疾程度。问题21:残疾人两补是指什么,哪些对象能够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答:是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元/人月)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0元/人月)。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享受对象:有残疾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都可以享受;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享受对象:有残疾证、是低保户、残疾等级为一、二、三、四级的残疾人都可以享受。如果某残疾人残疾等级是一、二级,同时又是低保户的,那么他可以同时享受上述“两项补贴”。
问题22:哪些对象不能够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答:①没有残疾证的;②有残疾证,但不是在我县残联办理的;③享受了工伤保险护理生活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护理生活补贴的,不能同时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问题23:哪些对象能够享受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申请时需要提供那些资料?
答:家庭困难精神类残疾人持本人和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进行申请。
问题24:每个年度精神残疾人可以免费领用多少金额的药品?
答:每个持证贫困精神类残疾人每个年度可以在县残联申请领取元的免费药品。问题25:哪些对象可以享受残疾大学生考试奖励,奖励性质是什么,奖励标准是什么?
答:每年参加全国高考被正规大学录取的残疾大学生或低保残疾家庭(仅限残疾学生父母)大学生;每年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录取考试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残疾学生或低保残疾家庭学生。
奖励性质属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专科生每人0元、本科生每人元、研究生每人0元、博士生每人元(具体金额以当年文件或通知为准)。
问题26:残疾大学生考试奖励该如何进行申请?
答:①参考当年5月30日前到县残联申报残疾考生或低保残疾家庭考生及其残疾亲属信息;②参考当年6月30日前将考生的准考证号、报名号、填报志愿等情况上报县残联;③录取当年9月15日前将录取结果,以及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残疾大学生或低保残疾家庭大学生身份证、残疾人证(或残疾亲属残疾人证)、大学录取通知书等的原件、复印件上报县残联审核并登记,最后报请省残联认定。
问题27:0-10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对象有哪些?
答:具有建始县户籍或居住证的残疾儿童,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年龄在10周岁(含10周岁)以下,儿童身体状况稳定,符合康复医学指征,有康复意愿并且家庭积极配合,经县残联确定、安置康复定点机构进行综合康复训练达到规定疗程的残疾儿童或残疾高危儿童。问题28:0-10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申请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本人和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
问题29:0-10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分类和救助标准是多少?
答:实施手术类:视障类:先天性白内障儿童复明手术,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的自付部分,单眼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元(限一次手术)。术后视觉功能训练每人不超过元/年。肢体类(不含脑瘫):脊柱裂、多指(趾)、并指(趾)、脊柱及骨性胸廓先天性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脊膜膨出后遗症等导致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先天性关节畸形如马蹄足,先天性关节脱位如髋关节、膝关节脱位等常见的、严重影响儿童正常生活和活动,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有康复潜力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的自付部分,0元以内的予以据实补助;0元以上(含0元)的按0元补助。术后康复训练费每人不超过1元/年。康复训练类:本县辖区内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按照不同年龄阶段的不同康复需求,执行不同的康复救助标准。其中:0—6岁(含6周岁)受助儿童,补贴标准不低于1.6万元/年·人,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训练时间不足月数的,按每月最高金额不超过1元支付;7—10岁(含10周岁)受助儿童,补贴标准不低于1万元/年·人,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训练时间不足月数的,按每月最高金额不超过元支付。
辅助器具适配类: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等基本型辅助器具由手术医师、康复医师、辅助器具适配技师根据患儿的病情,提出适配意见,在征得患儿监护人同意后为其适配辅助器具。受助儿童每年可适配辅具2—3件,按其生长发育需求可每年更换。
其他由省级、州级救助的项目:儿童人工耳蜗项目、儿童助听器项目以及苯丙酮尿症患儿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实施救助,按照省残联、省卫计委、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年湖北省残疾人专项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鄂残联函〔〕2号)、《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恩施州政规〔〕2号)要求执行。
问题30:什么是严重精神障碍?
答: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精神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基本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的确诊患者。
问题31:怎样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答: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及时发现可以使患者得到早期治疗、正确干预,避免病情发展。如果家人发现以下现象就要引起注意:难以入睡、易惊醒;情感冷漠,失去以往的热情;喜欢独处、自语自笑,生活懒散,发呆发愣,外出游荡,夜不归家;敏感多疑,沉默少语,不与人交往;语言表达异常、话题不多、语句简单、内容单调;脱离现实,沉湎于幻想之中等。家人发现这些表现应主动与乡镇卫生院的联系,得到他们的帮助和指导。问题32: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如何就诊?
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工作按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通知要求执行,患者家属可直接向各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前线指挥部(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进行综合评估审核后,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州县两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医院(医院住院部目前暂处于封闭状态,三孔桥门诊床位有限,需提前电话联系,精神卫生中心门诊联系-、建始博德精神病院(联系-)。
问题3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中承担哪些职责?
答: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内容,包括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组织开展辖区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政策宣传活动;优先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者每年进行至少4次随访并进行评估。每次随访包括危险性评估、精神状况检查,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检查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政策解答部门及联系电话都在这儿!有何不懂,尽情打call(点击可查看大图)以上这些问题对你有帮助吗?
你还有什么问题,欢迎留言。
更多精彩敬请锁定“清廉建始”,
下期我们不见不散!
喜欢,请点“在看”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