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摩擦
家庭矛盾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
面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争吵,一个头两个大的你,不知道如何劝解?没问题,我们的救星——人民调解员帮到你。
人民调解员,被誉为“东方一枝花”,用情用理用法当好“调解工匠”,以真心诚意巧解民间矛盾。近日,南海区司法局公布了-年十佳人民调解员,快来围观一下~
南海区-年十佳人民调解员(排名不分先后)
姓名所属街道所属调委会伍汉锋桂城街道佛山市南海区平洲珠宝玉器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梁志雄九江镇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大谷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郭权正西樵镇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朝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区文基西樵镇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民间纠纷调解协会
谢苏丹灶镇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白绮群狮山镇佛山市南海经济开发区(狮山园)北园劳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陈平功狮山镇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务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许佐权大沥镇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太平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王文强里水镇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
黄平区级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恭喜以上十位调解员!
想知道金牌调解员是如何炼成的吗?
快来和小司妹一起看一下优秀的调解案例吧!
伍汉锋
玉器价值存争议,耐心劝导化矛盾
年圣诞节晚上5点多,陈女士在平洲玉器街挑选玉器期间不慎将叶先生店铺内的一件玉器掉落在地,导致玉器损坏。由于玉器并未标价,双方对玉器价值存在争议,无法对赔偿数额达成共识。
对此,伍汉锋马上联系玉器鉴定专家对玉器价值进行评估。经过评估,玉器价值约元。但叶先生对鉴定结果有异议,认为其玉器价值元,经过伍汉锋一番耐心劝导,叶先生同意让步,要求陈女士赔偿元。但陈女士始终坚持只赔偿元,调解貌似进入了死胡同。
但伍汉锋并未放弃,他从圣诞节说起,这节日的最大意义在于提醒世人保持快乐,开心度过每一天,建议大家以和为贵,互谅互让。随后,伍汉锋提出了一个调解方案,陈女士向叶先生赔偿元,但损坏的玉器归叶先生所有。紧接着,伍汉锋为陈女士权衡利弊,提醒陈女士,如果走法律途径,将来的评估价格或许会更高。
经过多轮的劝导,双方最终同意了伍汉锋的方案,并在晚上8时签订了调解协议。
梁志雄
充分分析研判案情,阐理说法巧解纠纷
年年底,大谷社区某集体企业因欠薪问题,引发近百名员工(包括本地社员员工和非社员员工)到居委会和经济社讨薪和索取经济补偿。大谷社区人民调解员梁志雄为劳资双方开展调解,并及时通知人社、综治、司法、工会、派出所组成的劳资处置专责小组研究解决方案。
在调解过程中,梁志雄迅速对企业帐目、固定资产、员工工资进行核算。梁志雄发现,该企业在收回应收账款以及变卖除土地和厂房以外的不动产后,有能力清偿工人工资以及对外债务。但面对高额的经济赔偿金,特别是社员员工的万经济赔偿金,企业要通过变卖土地和厂房等资产,才有能力清偿。
但考虑到该企业是集体企业,该企业的损失实质上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损失,也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损失。为了防止拍卖导致的资产贬损、流失,以致引起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的更大矛盾。梁志雄以集体经济组织、集体企业以及社员员工的共同利益出发,劝说社员员工降低经济赔偿金的标准。经过进行充分的法律、法规以及判例分析,晓之以情理、说之以利弊,说服企业和员工共同维护集体利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经过调解,企业停业并遣散工人并承诺解决全部工人工资和非社员的经济补偿金,社员员工大部分愿意降低经济补偿金标准。至年6月该公司已支付绝大部分工人的欠薪和经济补偿金。另有4人通过法院起诉企业索要经济补偿金,经南海区人民法院调解,目前已初步达成赔偿协议,企业承诺近期内解决4人的经济赔偿金,事件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郭权正
同村兄弟讲人情,调解身份释民约
年12月8日,西樵镇朝山社区某村发生了一起肢体冲突事件。两堂兄弟郭一某和郭二某因为“太公地”的土地权属问题冲动打了起来。此前两人先后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建围墙和种果树,后因郭一某砍掉郭二某的果树,在言语及肢体冲突过程中,郭一某将郭二某大女儿打成轻伤且因此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郭一某的妻子多次主动上门向郭二某家人道歉,商讨赔偿事宜,希望能得到谅解并能免除郭一某的处罚,但均遭到郭二某家人的拒绝。
朝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此事,调解员郭权正本身是这个经济社的村民,他积极组织纠纷双方家属进行协调,并进行实地查证,认为土地确权是其次,人身赔偿是重点。
由于郭二某家人一直气在头上,而临近春节,郭一某妻子心急如焚,如果继续纠缠下去,不利于事情的解决,郭权正搬出自己是同村兄弟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规劝,并承诺调委会一定想办法为大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郭权正又以调解员身份和双方当事人讲村规民约。
最终,在郭权正的调解下,双方各有让步,签订了调解协议书,郭一某妻子代表郭一某向郭二某家人进行深切的慰问与道歉,并支付了赔偿金,而郭二某家人出具了刑事谅解书,并交给郭一某妻子呈上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及相关单位,郭一某经法院判决因故意伤害罪判处8个月,缓刑1年,也在春节前出来与家人团聚,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区文基
家属聚众情绪高,分别约谈促和解
南海区西樵镇某在建工地的周某,年10月20日晚上11时许,周某在外面喝酒回宿舍后突然发病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与建筑公司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
家属认为人死于工地宿舍,保安未及时送医属工伤,要求赔偿万;企业认为死者非工作时间死亡,只能按非因公死亡赔偿。家属方向企业施压,声称集体上访。村调委会努力未果寻求调解协会帮助。协会决定派出经验丰富的志愿调解员区文基同志参与调解工作。
当时调解现场一片混乱,不仅有家属方在哭哭啼啼,场外还有声援人员在来回走动,不断向调解现场施压。调解员区文基见现场吵闹不堪,便先对调解现场进行了清理,只允许死者的直系亲属参与。同时和家属方明确调解会场秩序和纪律。
本来调解有所进展,但家属在企业门口拉横幅使事件升级,区文基和家属明晰这种行为可能产生触犯刑法等反面效果,也向工地方阐明,希望在非因工的赔偿标准下再多给予一点人道主义补偿。区文基采取分别约谈的方式开展工作,在谈话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多次约谈后,双方协商成功,化解了矛盾。
谢苏
引导工人理性维权,促成双方达成共识
年4月26日上午,甲施工队向丹灶社区反映某楼盘第三期工人工资万元未收取。而丙地产的销售渠道被甲施工队工人围蔽,影响销售,向社区提出调解诉求。
丹灶社区人民调解员谢苏得知这一情况后,马上与镇综治办、镇国土局、民警中队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专项调解小组,到云山峰境召开三方现场洽谈会,达成依法调解的初步共识。
针对丙地产和甲施工队关于合同存在的异议:是否应当按照工程造价,给付工人工资。谢苏马上与其他调解小组成员达成协议,邀请区住建局、劳社、人社等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加入本次调解专项小组成员,并与甲施工队明确态度,可以合法讨薪,但决不允许恶意讨薪。
下午,谢苏召集相关人士召开第二次会议,再次强调要合理合法解决问题。最后,甲施工队和丙地产达成共识,签署协议书。
白绮群
猝死屋中闹雇主,六次调解终平息
年1月5日狮山某家具公司保安员郑某如常地上完公司晚班,吃完早餐后回屋休息。但次日晚班缺岗而被发现猝死于宿舍中。后郑某家属就其死亡一事到公司吵闹并要求补偿,公司因而申请调解。
调解员白绮群考虑到死者家属情绪比较激动,故先后分开单独约谈死者家属和公司。既安抚死者家属情绪,为家属解析事情现状及公司现状,又明确了公司应负的道德和法律上的义务。
但初次调解并不顺利,死者家属不同意公司提出的方案。随后,白绮群多次在双方之间斡旋,以双方实际情况进行劝解,先后经过6次调解和议价后,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确认郑某为非因公死亡,厂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人民币20万元,事件终于得到平息。
陈平功
家属烧纸把愤泄,先缓情绪后释理
年4月11日,佛山市某物流公司保安员陈某上班因迟到而与业主发生口角,下班后回住处,于凌晨1点突发脑溢血不治身亡。次日,死者家属8人在工厂门前烧纸钱点香火,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主因而申请调解。
调解员陈平功准确把握了纠纷当事人的个性特征,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调解方式和方法。
首先,陈平功了解到死者家庭生活环境不乐观,以及情绪也比较激动,但大儿子比较冷静且能代表家庭意见。故与陈某儿子多番协商明晰道理,劝导陈某家属应理解公司经营不易。
其次,对公司明确其道德和法律责任。劝导公司应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对待每一位员工,树立良好的雇主形象,同时,陈平功还摸底了解公司能接受的补偿金额最大范围。
根据公司能接受的范围劝导受害者家属尽量让步,历经5天,多次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物流公司同意一次性补偿陈某家属38万元。
许佐权
损害赔偿引争执,耐心释法终调解
年4月20日,外来工四川人董某在佛山市华X铜业有限公司维修厂房棚顶时不慎从高空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华X铜业将厂房顶棚的维修工程发包给张某自然人,张某雇请董某进行维修工作,张某与董某均没有维修工程资质。
在调解过程中,三方对损害赔偿存在争议。董某的妻子赵某认为,华X铜业和张某应当对董某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并提出万元的死亡赔偿要求。而华X铜业认为自己已经将维修工程发包给了张某,是张某雇请董某前来工作的,张某应该对此负全部的责任,自己不承担任何责任。张某觉得自己虽然要承担责任,但华X铜业也要承担部分责任,死者董某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此时,许佐权和他的同事周伟恒迎难而上,尽可能找到最能保障家属权益的方案,同时考虑到责任各方应承担的责任份额及履行能力,许佐权和周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理清相关法律关系,为当事人三方耐心释法。
最后,许佐权向三方提出了建议,几经努力,三方认可了上述调解方案,最终赵某与华X铜业和张某达成调解协议,三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案件终于得到了顺利的解决,死者家属赵某等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感到十分满意。
王文强
以诚相待心服务,促成见面解纠纷
年1月17日晚上11点,一公司女员工邹某骑单车正常骑行回宿舍,途中被本公司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员工罗某逆行撞倒,导致邹某倒地受伤并致单车损坏。肇事男员工承认对此相撞事故有责任,但自己身上没带钱,希望次日再联系并主动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次日,邹某电话告知罗某,称昨晚自己浑身疼痛、无法入睡,医院检查伤情,该男员工支付了元,并说明此费用已包括修理单车的费用。但邹某请假休息一日后上班,但发现手部和手腕仍疼痛无法工作,遂继续请假三天养伤。并致电罗某,称自己因伤影响了工作,需要罗某给予精神和经济赔偿,但罗某拒绝赔偿。
1月22日,邹某和丈夫找到调解员反映情况,要求进行调解,提出罗某必须赔偿元,如果罗某不赔偿,就找人好好“修理”他。调解员王文强当即安抚当事人情绪,表示会尽力为其协调处理好,但对当事人提出把事情“搞大”的错误想法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随后,王文强联系罗某,多次做罗某的思想工作,耐心地对其一味回避的态度进行劝导,最后罗某表示愿意和对方谈谈,但诉求必须合理方可考虑。
在罗某同意调解后,王文强主持了邹某及丈夫、邹某所在车间主任、罗某及所在部门的调解员共同参与的调解会,经过反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并签订了由罗某某另补偿元、双方不再相互追究其他责任的协议。
黄平
医院,联动多方送温暖
孕妇肖某于年4月25医院产科就诊,且先后4次来该院产科产检均未发现异常。5月23日因“停经32+周,阴道流血2+小时”再次就诊,考虑到可能早产,于5月24医院,后患者转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治疗并产下男婴,但出生后诊断为“先天性脊髓栓系综合症伴脊髓脊膜膨出”;患者4月25医院作Ⅱ级筛查未查出来胎儿先天性畸形,要求该院承担相应的责任。
调解员黄平结合咨询相关医学专家意见,认为医方三次超声诊断报告均提示“脊柱连续”(其中一次II级,两次I级),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另考虑医方在产前检查建议知情告知上不够充分,但医方的不足与患儿的先天畸形无因果关系,但对患儿家属的知情选择有因果关系,考虑到此种畸形为可能检查出,但不是应该检查出的情况,医方责任为轻度责任。经向法律专家咨询建议,院方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至2万元。
黄平还了解到其家庭极其困难,大儿未入学小二患病需手术,丈夫无所事事,肖某也仅做手工维持生活。后联合妇联、红十字会、社工组织等多方进行疏导和帮助,黄平还把自家孩子的衣服拿了一大包送给肖某的孩子,双方终调解成功。
怎么样
看完了这些案例
你有没有对调解工作有了初步的了解
有没有对人民调解员产生了崇拜
其实啊,这些案例都只是我们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缩影。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他们还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准,用“工匠精神”打磨自己的沟通技巧,运用情理法三者结合,帮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
有纠纷,找调解!
让我们一起为人民调解员打CALL吧!
图|由南海区司法局提供,部分来源于网络
文|南海公共法律服务编辑组
法智互联法治文化传播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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